2014-2015年稻谷**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對比
2015月5月18日,國家發改委聯合國家糧食局、財政部、農業部、農發行和中儲糧總公司共同發布2015年稻谷**低收購價執行預案。綜合對比2014年和2015年的執行預案,有以下不同之處:
1.發布時間不同。2014年預案發布時間為5月20日,2015年預案發布時間較上年提前2日。且2014年5月20日僅僅發布關于早秈稻的**低收購價執行預案,在當年的9月15日,又單獨發布了中晚稻的**低收購價執行預案;2015年發布政策有所調整,一次性公布了關于早秈稻和中晚稻的**低收購價執行預案。
2.收購主體不同。2015年稻谷**低收購價執行企業增加了受中儲糧委托的中紡集團所屬企業。
3.執行時間不同。中晚稻收購遼寧、吉林和黑龍江三省的執行時間有所調整,今年執行時間為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2月29日,去年執行時間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。啟動時間較上年提前20日,結束時間較上年提前1個月。整體收購時間較上年縮短8天。
整體來看,2015年稻谷**低收購價執行政策較上年略有調整,雖然**低收購價格較上年持平,收購區域及收購標準也沒什么變化,但是預案政策的發布,對目前低迷的稻谷市場而言,本身也是一種信心提振。